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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疑难解答

补助100万 六安市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申报材料和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12/1     浏览次数:    

根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六安市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享受高100万元的补助,申报材料包括8个方面,申报流程如下。

申报补助

对在六安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市域内转化、产业化,按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企业10%的补助,单个企业高可达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研发。

申报材料

1.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请表;
2.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
3.与技术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位公章);
5.购买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并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且外文版技术合同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
6.所购买技术水平先进性评价材料,包括评价报告、鉴定证书、发明专利等;
7.所购买技术转化产业化报告等;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市科技局通发布通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和信息表,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2.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

后,需要说明下六安市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的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企业已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签订技术合同;2.技术合同已于上年度实际支付,且单项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须达到1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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