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业资讯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哪些企业符合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以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详细情况请接着往下查看,也可以直接咨询免费热线为您解答: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586;15855199550 专人在线免费指导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企业该如何编写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全国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5-10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在线为您服务!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
一、进口科研用品减免税额情况
企业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
年份 |
进口货物名称 |
进口 数量 |
进口 金额 |
免征进口关税金额 |
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填写说明:
1.此表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金额统计表,包括享受其他优惠政策进口产品免税额。
2.“年份”应填写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技术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过去两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情况一并进行统计
二、近两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加计扣除抵免税情况
企业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会计 年度 |
(1)企业申报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
(2)税务部门确认的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金额 |
(3)当年企业执行的所得税率(%) |
(4)当年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抵免税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填写说明:
1.备注填写:①企业没有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②税务部门不予受理企业的申报;③当年企业调整后应税所得小于0;④其他原因,请简要说明。
2.一般,当税务部门同意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也有足够的调整后应税所得时,则(4)=50%*(2)*(3),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为(4)=75%*(2)*(3);如果,税务部门不同意加计扣除或企业没有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或当年企业调整后应税所得小于0时,则(4)=0 。
三、政府支持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财政资金
企业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财政补贴(助)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填写说明:财政补贴(助)资金,指报告年度各类减(抵)免税政策以外的针对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政府补贴(助)资金,须在备注注明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