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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流程时间和16市认定资助补贴、条件专题
2025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流程时间和16市认定资助补贴、条件专题,此次网上申报时间将到2025年6月30日!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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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时间流程
一、关于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持续进行资金和资源投入。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三)各市根据本地培育计划,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1)。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三)申报企业应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鼓励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四)省级绿色工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五)各市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市级工信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二、关于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
本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按照《暂行办法》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请各市督促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完成2025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于7月18日前全部审核上报我厅。
安徽省绿色工厂16市认定资助补贴汇编
合肥市绿色工厂申报奖补
包河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肥东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或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年一版,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获评国 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 规范条件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重 点用水企业水效 “领跑者”、资源综合利用 “领跑者” 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支持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改造, 将省级绿色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园区纳入第一条、第三条政策支持范围。(责任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 省财政厅)
庐江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支持绿色工厂(绿色矿山)建设。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绿色矿山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
长丰县(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政策有效期3年)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五个一百”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推广目录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安市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2年兑现)
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②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 万元
金寨县(2022年兑现)
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②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叶集区(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暂无新政策)
新认定省级、市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新认定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经信局)
裕安区(2023年发布)
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等各类市级示范荣誉的企业,每项荣誉按照10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滁州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励补助汇编
市级(2025年发布,有效期2年)
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经开区(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
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产品,每件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椒县(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支持绿色发展和服务型制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进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的,给予5万元奖励。
苏滁高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
对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产品,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件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亳州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年)
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高新区(有效期从2023年至2025年)
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蒙城县(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谯城区(2022年发布)
对上年认定(获得)省级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的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给予50万元的奖补。
淮北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4版)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杜集区(2023年1月1日发布)
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产品、供应链,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烈山区(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分别给予国家级20 万元、省级 10 万元、市级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山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6、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安庆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大观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8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2023年发布)
对当年获得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桐城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8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望江县(2020年发布)
对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8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宿松县(2021年1月1日发布)
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列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广目录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迎江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有效期一年)
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市级推荐申报资格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区经信局负责,按年兑现)
池州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2024年)
对当年新认定的安徽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青阳县(有效期2020—2022年)
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除市财政按照国家级、省级给予一 次性奖补 10 万元、5 万元外,县财政按照国家级、省级再给予一 次性配套奖补 5 万元、2.5 万元。
黄山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国家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黄山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行业规范企业奖励15万元;对企业在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为省级优秀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徽州区(2023年3月14日发布)
在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价为省级优秀的企业奖励5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15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绿色工厂5万元。
祁门县(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对新认定省级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歙县(自2023年1月1 日起实施,执行至2025年 12月31 日)
对当年新认定的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黟县(2021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省级节水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淮南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年适用)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 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企业实施重点 改造项目,并进入《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 介目录》,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八公山区(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田家庵区(2023年4月28日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宣城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17年发布)
对获得国家 级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 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50 万
元; 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 万元。
广德市(2022年发布)
对获得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省级、宣城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绩溪县(2023年发布)
对成功创建省、市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泾县(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年新获国家级绿色工厂、 绿色供应链 、绿色产品的分别 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 、20 万元 、5万元奖励 。
经开区(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旌德县(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只分种类,不分型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5万元、5万元。
宁国市(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国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试点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单个产品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宣州区(2023年版)
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宿州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灵璧县(2020年发布)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只分种类,不分型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芜湖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年兑现)
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湾沚区(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或绿色设计(产品)等项目称号类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经省、市级评价认定的绿色工厂,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弋江区(2024年发布)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数字化车间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阜阳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没写文章)
临泉县(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蚌埠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
对产品、装备、技术列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工业企业,单款产品、装备、技术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最多3个。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铜陵市各区县绿色工厂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等四个办法)
通过省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的单位,每户给予5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的单位,每户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市不重复享受)。(免申报)
枞阳县(2023年兑现)
首次被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安徽省绿色工厂16市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六)企业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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