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疑难解答
2025年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条件标准和认定材料时间汇集
2025年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条件标准和认定材料时间汇集如下,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商标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 、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条件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在武汉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 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工商、税收征 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
2. 申报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 于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 人工智能、北斗等领域;
3. 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 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其他条件
1. 申报企业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
2. 申报企业与获股权融资主体须一致;
3. 申报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 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
(三)特别说明
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一年一认定、一年一申报。已列入2024 年度武汉市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名单的企业需参加本年度复核, 复核流程和要求与本年度申报工作一致。其中,2024年获得市级 认定资金支持的独角兽企业,今年不再重复享受认定资金支持, 可按规定享受其他政策支持。
二、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本次认定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一)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及以后, 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2019 年12月31日,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或成立时间在2020 年1月1日及以后,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三)种子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及以 后,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三、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报企业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 种情况之一:
1. 申报企业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企业的直接投资等;
2.申报企业采用协议控制(VIE 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 (SPV 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二)企业估值以投后估值为准。
四、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对于涉密 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 《武汉市独角兽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2. 《武汉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 2);
3.提供申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4.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
5.提供申报企业获得最新一轮股权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获 得股权投资的投资协议、融资款到账证明、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核 准通知书);
6.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
7.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8.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五、武汉市各区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企业须将上述申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如实、完整填 写信息,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 的弄虚作假行为,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至所在区(开发 区)经信部门。
(二)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好当地企业进行申报, 于2025年6月19日(周四)前将拟推荐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电子扫描版应与原材料内容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需要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挂牌、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